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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炼油厂陷入困境

1998-07-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刘德有

内蒙古呼和浩特炼油厂自1994年至1996年,企业连续3年累计亏损达4.3亿元,今年1至4月,又亏损9000万元。按1997年有关数据测算,在项目寿命期内,企业累计亏损将达24亿元。

其实,呼和浩特炼油厂的前景早已在专家的预料之中。1988年,国家计委在对内蒙古石油开发建设三项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中就特别强调:“炼油厂建设需进一步论证”。随后,炼油厂又按为内蒙古化肥厂提供原料重油的要求修改了工艺流程。对此,石油行业专家组又提出了不同意见。他们认为,如果执行这样的方案,建成后企业收益率将为负值,企业本身将不能还本付息;即使对企业实行免税,投资利润率仅为2.73%,贷款偿还期需要19.29年。

就在这种情况下,呼和浩特炼油厂还是按时开工了。更为严重的是,1995年,在未经充分论证和国家正式批准的情况下,呼和浩特炼油厂年加工250万吨原油的改扩建工程超越建设程序,仓促上马。由此,造成资金沉淀2.5亿元,并每年增加财务费用2500万元。这使得本来处于困境的企业雪上加霜。(9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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